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SC)介绍

SC的前身是QS,2004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QS认证咨询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2)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3)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QS改为SC,实行一企一证,许可证有效期从3年改为5年,取消QS标志。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现场审查
企业的申报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1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企业,重新申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开具整改项目,取消现场抽样,由企业提供第三方试生产检验报告即可。
3、发证阶段
现场审查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生产许可证,整改项目要求1个月内完成。
三、服务流程
提供从企业厂房、生产加工车间装修布局设计、企标备案、设施设备选型、检测计量设备检定校准、产品检测、许可证申报一条龙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