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得决定》
申报条件: 申请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报:
1. 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卫生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申报之日为限一年内出具的);
3. 产品理化质量性能检验报告(申报之日为限一年内出具的);
4. 生产能力审核意见(申报之日为限一年内出具的)及生产能力审核资料;
5. 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
(二)延续申请:
1.许可延续申请表;
2.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3. 近一年内申报产品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
4. 生产能力审核意见(申报之日为限一年内出具的)及生产能力审核资料;
5.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
(三)变更申请:
1、变更申请表;
2、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3、变更资料;
4、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