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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标备案

一、办理指南

1、企业提供食品配料清单、工艺流程;

2、专家编写企业标准、企业确认;

3、企业标准备案材料送卫生部门审查、批准。

二、杭州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指南

按照国家法律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受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杭州地区)由杭州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受理。

2、杭州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标准备案资料进行备案登记:

(1)企业所在地位于本市辖区内;

(2)企业提交的资料齐全;

(3)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应规定;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4)需公示材料经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3、办理基本流程

公示—申请—受理—核对—备案—公开

4、社会公示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前,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在“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网址:http://spaqbz.zjwjw.gov.cn/)公示。

(2)公示内容: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包括企业标准名称、编号、企业名称、标准发布及实施日期、企业标准中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等食品安全内容)及备案编制说明。

(3)公示期自上网公示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申请方式:“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网络申请;

6、完成备案(发放企业备案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上公开备案内容,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7、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纸质资料:

(1)企业标准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社会公示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受理纸质备案材料后8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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